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18


各院系:

为帮助用人单位培养和招聘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用人单位申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审核,教育部现已公布有关单位支持的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供有意向的单位选择申报、对接用人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推动就业与培养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于2021年组织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每年面向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征集项目指南,组织高校与发布项目指南的用人单位开展对接。用人单位提供项目经费和资源支持,通过与高校开展定向人才培养、就业实习基地建设、人力资源提升、重点领域等方面合作,帮助用人单位培养和招聘更多创新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

近年来,各大高校持续推动校企合作,定期举办就业开放日和校企对接活动,加强校企合作,通过项目计划鼓励学生到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实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二、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司局函件《关于公布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函》,请各院系和相关部门围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积极申报校企合作项目。各学院至少联系两家单位,毕业生较多的学院鼓励联系多家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未来各学院可依托项目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强化人才培养全环节、全链条、全周期的精准对接,为重点行业培养更多实用型、紧缺型人才,助力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三、工作流程

1.各单位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项目公布”栏目,查看企业项目详细内容,根据企业项目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各学院项目申报人信息需统一录入系统,待录入系统后即可使用已录入的申报人手机号、学信网密码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请各单位申报人点击链接填写问卷进行信息收集。(需注意,申报人需拥有已经注册完成的学信账号,且保证填写的信息与个人学信账号保持一致。待录入完成后可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就业育人平台。)https://www.wjx.cn/vm/m56xNXt.aspx#

2.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6日17:00将项目信息及《项目申请书》(附件2)提交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凌峰11号楼)盖章,并于2023年12月31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提交至用人单位。

3.有关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单位签定项目协议(附件3),各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提交校企合作信息并上传《校企合作协议》。

4.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1.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

2.第三期××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

3.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

4.就业育人平台操作手册-学校用户(最终版) 

                               

联系人:任艳青  电话:2184399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1: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pdf

附件2:第三期××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docx

附件4:就业育人平台操作手册-学校用户(最终版).pdf